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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床沖擊試驗機的測試要求
更新時間:2015-09-25 點擊次數(shù):1368
嬰兒床沖擊試驗機適用于嬰兒床沖擊測試,本機依據(jù)AS2195.1999標準生產(chǎn),為運用氣缸傳動,帶動沖擊頭向上移動規(guī)定高度,然后釋放氣秾,使沖擊頭自由沖擊到嬰兒床,經(jīng)反復沖擊次數(shù)后觀察其損壞程度。
嬰兒床撞擊試驗機用于測試嬰兒床、可折疊圍床強度的耐撞擊(或沖擊)測試方法,特別是床墊及其能經(jīng)受重復撞擊的性能以及折疊結構在整個測試中仍然鎖合的性能。
被測試嬰兒床要求:
注:嬰兒圍床任一部位不能出現(xiàn)斷裂或脫落,且不能出現(xiàn)任何影響到安全或功能的結構損壞
可折疊圍床較低位置深度(不加墊片):zui低圍床旁或末端與底座頂部間的垂直距離應不少于550mm
圍床較高位置深度(加或不加墊片):裝有睡籃或較高底座的圍床,其zui低圍床旁或末端與底座頂部間的垂直距離應不少于250mm
備注:對可折疊圍床而言,如果可折疊床不符合本標準并且圍床配件為圍床的一個部件通過本標準所有測試,則較高位置(如:可調整的底座或睡籃)可視為一配件
圍床較低位置深度(加墊片):zui低圍床旁或末端與墊片頂部間的垂直距離不少于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