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鞋及成型鋼頭抗沖擊性的測定方法
對應向科儀器:XK-3021安全鞋沖擊試驗機/鋼頭抗沖擊試驗機
依據標準:GB/T20991第5.4部分
1.1裝置
1.1.1沖擊測試儀
帶有一個質量(20±0.2)kg的沖擊錘,適合從事先設定的高度在垂直引導下自由落下以提供沖擊能量。應有機械裝置在*次沖擊后抓住沖擊錘,使試樣只遭受一次沖擊。
沖擊錘應由長至少60mm的楔形休組成,兩楔面相交成90o±1 o,楔面相交的頂端應成半徑為(3±0.1)mm的圓角。測試期間,頂端應與夾持裝置表面水平,
儀器基座質量應至少為600kg,并應固定一個尺寸至少400mm×400mm×40mm金屬塊。
儀器應單獨置于足夠結實、足夠硬的、平坦和水平的地面上。
1.1.2夾持裝置
由厚度至少19mm、面積150mm×150mm、硬度至少60HRC的光滑鋼板構成,鋼板上帶有固定叉,測度時用于夾住鞋包頭端內底/鞋墊的前部,以確保在沖擊測度過程中不限制鞋頭的任何橫向擴展。固定叉應深入鞋前端,通過調節(jié)螺釘壓緊在內底上,并與試板平行,夾持螺釘(M8)應用(3±1)N.m的扭矩固定。
1.1.3圓柱體
直徑(25±2)mm的雕塑黏土,用于不大于250號鞋時,高度為(20±2)mm;用于大于250號鞋時高度為(25±2)mm。圓柱體的平端面應用鋁箔覆蓋,以防止粘附到試樣或測試設備上。
1.1.4千分表
帶有半徑(3.0±0.2)mm的半球形測足和半徑(15±2)mm的半球形砧座,施力不超過250mN.
1.2步驟
1.2.1測試軸線的確定
將鞋放在一水平面上并靠著一垂直面,該垂直面在內側與鞋底邊緣接觸于A和B兩點。再設置兩個垂直面與*個垂直面成直角,并在X和Y點接觸鞋底,此兩點分別是足尖點和后跟點。畫線連接X和Y點即為鞋前部的測試軸線。
1.2.2試樣的制備
在距保護包頭后邊緣30mm處切下鞋頭,然后與保護包頭后邊緣齊平除去整個鞋幫部件,不要拆除包頭區(qū)域的鞋幫和襯里,如果鞋裝有一個活動鞋墊,測試時應在原位。
1.2.3測試步驟
將圓柱體放于試樣內部末端,再將試樣放在沖擊測試儀上,使沖擊錘正好沖擊它,錘應伸出到保護包頭的后部和前部,。調節(jié)夾持裝置。使沖擊錘從適當高度落至測試軸線上,對安全鞋達到(200±4)J的沖擊能量或對防護鞋達到(100±2)J的沖擊能量用千分表測量圓柱體受壓后的量低高度。到0.5mm.此值即沖擊后的間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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